发布时间:2019-11-20 信息来源:建造师直聘网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全面把握乡村建设的现状和变化,我部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全国乡村建设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卷人及内容
2019年村庄建设调查对象为全国所有行政村(含乡镇政府所在行政村)。调查内容包括行政村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公共环境、建设管理等4大类46项指标和10项图片信息,与2018年全国村庄建设调查一致。2019年全国村庄建设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及信息表填写要求见附件1、附件2。
调查期间对行政村进行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行政村进行信息收集和录入。行政村调整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总,报部村镇建设厅。
二。调查进入方式及期限
调查人员以行政村为单位,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收集资料,根据资料表逐一拍摄相关照片。现场调查应当真实、客观反映情况,全面填写内容,准确填写数据。实地调查结束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输入信息。
(一)现场填写纸质信息表,输入计算机终端。调查人员应在相应的照片信息和纸质信息表上进行标注,并将收集到的信息完整、准确地输入国家村庄建设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czjs.mohurd.gov.cn)。
(2)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现场采集、输入信息。调查人员应提前下载信息系统应用程序并安装在手机等移动终端上。在现场调查过程中打开应用程序,采集现场信息,拍摄相应照片并保存,实现信息实时上传系统。应用程序和说明可从信息系统下载。
调查数据收集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各地要在2020年1月20日前完成勘察入境任务。
三、做好组织动员和培训工作
我们将在信息系统上传2019份调查培训材料和信息系统应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及时登录信息系统下载培训资料,督促县(市、区)及时下发到基层调查进驻人员手中,做到每人一份。尽快召开动员培训会,对县级有关部门和基层调查投入人员进行培训,对指标认识偏差、调查不细致等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督促各县(市、区)建立责任人和联系人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调查入境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采取定期汇总上报各市(地、盟)调查项目进展情况和排名等措施,督促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加快调查项目进展,加大对“三区三地”深度贫困地区调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组织抽查,督促各县(市、区)逐村核实记录数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严重舞弊的予以批评。我部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地区的调查入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