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2 信息来源:建造师直聘网 浏览次数:
11月8日,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城管局、云景洪街道办事处,依法拆除了满景兰社区曼莫龙居住组团集体工业用地上的违法建筑。
据悉,云景洪街道办事处满景兰社区满亚龙居住组团集体工业用地占地160亩。该土地于2009年被政府依法征用,并已缴纳相应的土地补偿费。但也有部分居民未经批准擅自出租经营用地。土地出租后,第三方在土地上私自搭建临时建筑。
为进一步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市自然资源局对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了劝阻,并于10月14日下发了《关于责令当事人交出土地的决定》,责令当事人在十五日内交出土地,拆除地上附着物,但当事人拒绝履行。
鉴于违法建筑面积大,社会影响恶劣,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等法律法规,于11月8日决定拆除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