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09 信息来源:建造师直聘网 浏览次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是当前和今后指导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纲领性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解读了《意见》的内容。
问:这些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建设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城市未来和遗产,关系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2019年除夕之夜,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指出,中国制造业、中国创造、中国建设共同努力,继续改变中国面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世界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市化进程。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8年的59.5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978年的6.7平方米增加到2018年的39平方米。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施工图会审、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20多项制度。随着建设项目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上海中心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所代表的一批重点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高、深、大、难”工程技术水平居世界前列。住房功能不断完善,质量不断提高,新建工程质量事故基本消除,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我们为提高城乡发展水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应该清楚地看到,中国工程质量的不平衡性和发展性的矛盾仍然存在,渗漏、裂缝等住宅质量通病仍然普遍存在,建筑工程质量整体不高,现有的质量保证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有待完善,主要体现在:一是质量责任制不完善。建设单位牵头的项目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建筑市场体制机制不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不完善,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不够有效,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三是工程建设生产方式落后。施工方法粗放,工序多,建材质量参差不齐,科技研发投入不足,机械化、标准化、精细化程度不高。四是建筑工人专业化、专业化、技能化程度不高。建筑业劳动用工制度不完善,缺乏系统的技能培训和考核,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专业能力得不到保障。五是监管机制创新不足。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不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和“网络监督”模式运用不够,一些监督机构的资金和人员保障不到位。执法中的“松软”问题依然存在,监督效率不高。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19个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沟通协调,认真总结经验,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协调推进,研究起草了意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意见》,要求各地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问:《意见》的出台有哪些积极作用?
答:意见是围绕消除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和机制的障碍,系统规划质量保证体系,这将有效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水平,为城乡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是有利于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2018年,中国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3.5万亿元,增加值达到6.18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87%。根据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意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着力构建以质量为中心的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有效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供给端集聚,塑造中国建设品牌,促进建筑业发展中质量、效益和动力的转变。
二是有利于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城乡建设是全面推进绿色发展的主要载体。《意见》将以新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大力推进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方式转变,推进绿色施工模式,发展预制构件,推广适用于绿色发展的新技术、新材料、新标准建立相应的建设和监督机制,不仅可以提高效率和质量,而且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实现城乡建设的绿色发展。
三是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建筑的需求。建设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根本的利益,事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住房的需求与日俱增。他们不再满足于住房,还要求住上好房子。《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对优质建筑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质量信息公开,完善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努力构建联合治理、共享工程质量治理格局,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使人民生活更加方便、舒适、美好。
问:《意见》对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有哪些总体考虑和主要措施?
答:意见指出,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要以习近平新时代指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化工作会议、中心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为切入点,逐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抽查合格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的整体质量水平。
《意见》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各方责任。突出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落实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明确住房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业主和业主的管理责任;履行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的责任,创新监督模式,完善监督体系。
二是完善管理体制。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方式,实行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探索建立更好地满足工程需要的制度机制;实行工程保证和保险;加强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完善施工设计方案审查论证机制,加强居住区设计管理,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设计施工;推行绿色施工模式,大力发展预制房屋,支持合理的预留和利用现有建筑物,建立房屋拆迁管理制度。
三是完善保障体系。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系统制定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加强建材质量管理,建立建材质量从生产到使用的追溯机制;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等技术的综合应用;加强员工管理,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把工程质量违法记录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落实;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协调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纠纷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评价指标体系。
问:《意见》在改革创新方面有哪些亮点?
答:一是突出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首先要明确工程建设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健全权责一致、科学合理的质量责任体系。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决策者和组织者,其行为对项目质量有着决定性的影响。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首次提出了建设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概念,为施工单位落实质量责任提供了政策依据。《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要求,提出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落实工程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的工期和费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承包工程。特别是通过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施工单位积极公开工程竣工验收等关键质量信息,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履行质量承诺。
二是推进工程担保和保险,完善建筑市场机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努力解决建设市场体系不完善、主体活力不足的问题。工程保证和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的基本手段,也是发挥市场对工程质量约束作用的重要途径。实施工程担保和保险,有利于规范工程承包和承包交易,为工程建设各方履行质量责任创造良好环境,有效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投诉,维护群众利益,利用保险等市场力量加强质量风险管控,确保工程质量因此,意见提出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实行银行担保制度,实行项目担保公司担保和项目担保保险;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保函;对探索以最低价格中标进行高保价履约担保;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加快工程质量保险的进程。
三是严格监督执法,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加强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建立严格、公正的质量保证体系,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为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率,《意见》提出,鼓励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双随机”,一是开放式的“检查模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并对同级总预算进行监督。确保和加强设计安全监督。为提高监督执法的威慑力和有效性,《意见》提出,要加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落实,加大对资质、限用等方面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坚持简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资质的改革思路,严格落实个人执业资格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是充分发挥标准的主导作用,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要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体系,组织制定了覆盖30多个行业和领域的7000多项工程建设标准,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推动中国建筑走向世界。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与国际标准不相适应,标准推广机制不足。《意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改革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创新标准的形式、内容和属性,突出标准目标、质量水平、绩效控制等内容要求建议系统制定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精简和整合政府推荐标准,培育和发展集团和企业标准,组织制定重点领域的国内外标准比是的,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推动多项中国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和应用。
五是推进绿色建设,加强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中国每年消费的水泥、玻璃和钢铁分别占全球总消费量的45%、42%和35%。传统的建设模式消耗大量资源,污染排放量大,越来越不可持续。大力推行绿色施工模式,加强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模式,以适应绿色发展的迫切需要。对此,《意见》提出,要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筑产品节能标准,建立产品发布制度;推进绿色施工,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按照绿色建筑标准的要求,完善绿色建筑评价与识别体系;大力发展预制构件,鼓励企业建立预制构件生产、施工、安装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组件,以及组装建筑零部件的常驻监督系统。
六是加强社会监督,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要坚持共治共享的理念和方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质量的社会治理能力。对此,《意见》提出,要加强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健全行业约束和处罚机制;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公示制度,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信息公开,探索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纠纷协调处理机制,支持公众参与监督合理表达质量诉求。为使质量工作量化、可监督、可考核,意见还提出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价各地区质量工作,客观衡量当地工程质量发展水平。在实践中,可以积极探索利用第三方社会力量进行评价。
问:《意见》如何落实?
答:9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启用仪式,强调大兴国际机场在5年内完成预定的建设任务,并顺利投入使用。它充分展示了中国工程建设的强大实力,充分体现了中国精神和中国力量。他希望广大建设者在新的征程中再接再厉,作出新的贡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链条长,环节多。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完成这项任务,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是一项伟大的责任,是一项光荣的使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取得实效,全面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规划,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完善保障措施切实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
二是加强示范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改革创新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断完善建设项目质量创新管理体系。
三是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全国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中国的品牌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基层政策扶持、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监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夯实质量工作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