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08 信息来源:建造师直聘网 浏览次数:
今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两次下发处罚通知,对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处以“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自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予注册”的处罚。
既然处罚这么重,那一定是工程上的大事故,那么事故一定是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项目经理作为工程的重要负责人,也难辞其咎。有人说我们一直在这样做。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他们的项目事故是他们背对了。项目经理指手画脚。没人能赶上厄运!
不管是真的管理不到位,还是只是运气不好,我们都应该学会保护自己,记住,刚进入施工现场,傅老师就告诉我们:不要伤害自己,不要伤害别人,不要被别人伤害。这些都是业务层面的问题,但我认为也是管理层面的问题。甲方违反规定要求赶工期,甚至责令停工时,应自行寻找退路,或让违章作业的定作方留下书面材料,以避免日后出现问题,自首。
我们做项目的时候,每次看到这种处罚,就应该有一种替代感。我们应该不断提醒自己,什么问题可能带来严重后果。我们能承担后果吗?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我应该如何避免?如何保护自己不被牵连在你必须做的事情中?这些问题做得很好,我相信你的职业道路将持续很长时间。
以下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中山市长江公路改建工程起重机翻车事故”和“五指山沂源社区塔吊坍塌事故”的处罚通知。
京府发字[2019]20号
京府发字[2019]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