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01 信息来源:建造师直聘网 浏览次数:
一建考试现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规则,大家在一建考试之前,需要对此有一个了解,避免在考试现场出现以下错误,不要因小失大,下列信息为一建考生考前必看,
一、违规行为处理
2019施工员一级考试附近,编辑提醒大家注意考场纪律,按规定参加考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对考生违纪行为的处理如下:对一级建筑工程师被考核人的违纪行为处理如下:
01一般违规行为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经提醒未按规定填写身份和考试资料的;
三。在试卷、答题纸或答题卡上注明个人信息或其他特殊标记的,不得在规定的地点标注;
四。未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人员许可离开座位、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5个。未按规定用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笔迹不一致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前答疑,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后继续答疑;
7号。把试卷、答卷、答卷带出考场;
8个故意损坏试卷、答卷、答题卡和电子系统设施的;
9号。未按规定使用考试制度,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10个其他人。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违规行为的,给予该科目无效考试成绩的处理。
02严重违纪
一。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考试内容的有关材料的;
2.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等相互传递;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分发试题和答案;
5个。使用不允许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和规定以外的电子物品;
6其他人。
考生在考试中有上述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本次各科目无效考试成绩的处理,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中备案,备案期为五年。
03特别严重的行为
一。作弊:串通或参与有组织的作弊行为;
2代考: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考;
三。其他严重、恶劣违法行为。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特别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本次各科目无效考试成绩的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长期备案。
04考试结束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场秩序的;
2.拒绝或者阻碍考试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陷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考生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终止考试,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依照本通则和严重违纪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完整性文件
一是在严格防控作弊、“打假”和试卷相似度的实践中,建立考试诚信档案。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立,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考试诚信档案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和社会提供查询,并将有关记录作为颁发、登记职业资格证书和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重要依据。